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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UD 專項基金
為協助香港企業把握國家「十二. 五」規劃的機遇,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推出「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」(簡稱「BUD 專項基金」),協助企業透過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,開拓及發展內地市場業務。
資助地域範圍至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(「投資協定」)的經濟體及增加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至600萬元。
申請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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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在香港有商業登記,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,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。 即使申請企業在中國大陸或自貿地區沒有業務,都可以申請BUD專項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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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商業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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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上市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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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香港有實質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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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請員工記錄、商業交易、繳稅記錄或審計報告等
BUD資助金額:
政府最多資助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,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,在基金的申請期內,每家企業最多可共獲資助60個核准項目及上限60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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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分配項目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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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項⽬資助上限為100萬港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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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⽬⾸期可撥款7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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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資助項目需不多於24個月內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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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項目設有不同的百份比
資助範圍:
任何有助個別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(Branding)、升級轉型(Upgrading)及/或拓展中國內地(Domestic sales)及自貿協定(包括東盟)市場的項目均可申請資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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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設業務單位的相關開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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額外增聘員工的開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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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放與項目相關的廣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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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商貿平台/網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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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買機器、設備及模具/製作宣傳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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